我记得美国平面设计教父保罗·兰德的一句话:“平面设计的本质是用更强烈的方式传递信息”。这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,也成为指导我工作的重要原则。只要是有利于传递信息,你都可以和甲方争吵,因为这个和他的广告成本有关,你不要和甲方去争什么美观不美观,风格不风格,大气不大气。主观的东西,你没有办法去改变。但是和利益有关的甲方会认真考虑。
关键词:标志设计/广告、媒体、创意、动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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